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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高考]2011年上海市秋季高考安排以及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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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11/18/2010
  • 作者:新纪元高复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11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
(三)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四)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
1.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且子女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其居住证至2011年6月7日仍在有效期内;
2.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校、技校,以下简称“三校”)2007年计划内招收的外省市户籍生源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三校”名单详见附件1);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含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且被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具有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等部门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且被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具有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5.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
6.在沪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人员,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8.上海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即国家和上海市的“千人计划”)在沪参加高考,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9.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考生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父母工作单位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政策照顾范围的,且考生是在沪就读的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从上海派入华东疗养院工作的职工,且考生属华东疗养院无锡市集体户口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的报名事宜,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教委学〔2009〕77号)办理。
10.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申报,市教委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考生。
2011年本市户籍和外省市户籍考生在沪报考上海市普通高校具体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2。
(五)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经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报考对象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二)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代替他人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报考要求
不参加2011年秋季高考直接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单招考生,按教育部规定,必须先办理报名手续。
除下述情况外,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2011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含特殊类型招生)。
(一)2011年“三校”应届毕业生在6月份高考和5月份“三校生高考”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参加5月份“三校生高考”者,需参加“三校生高考”报名(相关文件另行公布)。参加6月份高考者,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退考。
(二)“三校”毕业生考生如另需报考2011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由所在“三校”开具学历证明,到报考依法自主招生的第一志愿学校直接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相关文件另行公布)。
(三)参加2011年春季高考的报名办法另行公布。
四、外省市生源考生户口处理规定
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2011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口规定处理。

2011年上海高考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考生到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20101125日-30

(每天9:0018:00

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www.shmeea.com.cn www.shmeea.edu.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先期提交的报名信息有效。期间所有报名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预先提交的报名考生学籍卡上调用信息不得修改)。

准备参加全市艺术类(美术类、编导类、音乐类、表演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统一考试的考生(包括先期提交报名信息的本市高中应届毕业生),同时在网上进行分项目的专业考试报名,美术类考生须在网上选定考试试区(其他艺术类考生自动匹配试区),拟参加专业校考的也须选择相应的选项。持引进人才类居住证报名的考生,必须填写主证人的姓名、居住证号和身份证号码(境外引进人才类填写中国护照号)和副证号(随员证号)。符合报名规定的上海市集体户口考生须填写集体户口户号、地址和单位名称。

126日—11

9:0011:30

13:3016:00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单位(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的毕业学校、街道、乡、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其他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县)高招办所设置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考生学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于126日起向所在中学统一布置安排进行。

非应届高中毕业生于1210日—11日到报名区()高招办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考生学籍所在高中阶段学校,应当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的高考资格审定工作,区(县)高招办应认真做好在本区(县)确认的个别报名考生的高考资格审定工作。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违规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1225

9:0011:30

12:3016:00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全市美术类、编导类、音乐类、表演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应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体加试全市统考现场确认凭证,以及2张本人1寸照片(备用),到网上报名选定或自动匹配的专业考试试区办理全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自行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院校报名时间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201118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

19

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色彩、速写、素描)。

115日—16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声乐、台词、形体、表演)。

122日—23

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

313

9:0015:00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全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体加试全市统考现场确认凭证,以及2张本人1寸照片(备用),到上海体育学院办理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

327

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

5月上旬

志愿填报网上咨询。

510日至18

第一次填报志愿,填报的范围是:全部本科专业和军事公安院校专科专业志愿。

7月下旬

第二次填报志愿,填报的范围是:除军事公安院校专科专业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专业志愿(含艺体类专科志愿)。

 
各区县招办地址及工作日咨询电话如下:
 

区(县)

    

咨询电话

黄浦

凤阳路186

63273833

卢湾

重庆南路247

63738374

徐汇

百色支路28

54361040

长宁

虹古路321

62786098

静安

新丰路558

62882414

虹口

四川北路989121

63063079

普陀

中山北路348924

62221298

闸北

共和新路71032

5662497666056686

杨浦

延吉东路55

55833009

闵行

伟业路229

64921788

宝山

东林路25

56112258

嘉定

嘉定城中路1714

59528517

浦东新区

潍坊七村702

5830799158308120

金山

石化二村249

57930104

松江

松江中山二路590

57815945

青浦

青浦镇万寿路55

69220499

奉贤

南桥镇南桥路446

37111508

崇明

城桥镇中津桥路116

59622778

梅山

梅山冶金公司教育处

025-86706684

大屯

大屯煤电公司教育处

0516-89024494

鲁矿

山东莱芜鲁中矿公司教育处

0634-681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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